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2-03-26 16:59:54
问题描述:
2008年12月31日安徽省安庆**组所有耕地全部被政府征用,征地补偿款为一亩水田2万元,村书记和组长等少数人拟定了一套征用款的分配方案:按照1995年3月15日国家出台的农民承包田30年不变的政策,1995年3月15日至2008年12月31日这13年之间娶进来的媳妇和出生的小孩没有征用补偿款的分配权,而这13年之内死亡的人员可以按照正常人一样的比例享受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分配,请问我们后来的妇女和儿童如何才能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和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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