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更新时间:2012-03-26 08:17:13
问题描述:
我属于招女婿,老家是湖北的。我和我女儿的户口全在她家。结婚证和女儿的出生地全在老家,我们夫妻双方并无存款。她现在和一个外地男人有暧昧关系,大概有一年时间了。他们是在网上认识的,从去年开始一直电话和短信联系。短信的内容主要是两人在网上以夫妻相称,并打算要到男方那里去。被我发现后,就没去成。她手机在我手上,我可以起诉离婚吗?而且我想要女儿归我,她家去年拆迁,政府分了两套房,共计220平方,开盘价大概在4000左右。钱有15万左右。而且家里土地马上就要被征用了,每个户头大概有5万左右,总资产大概在120万左右。现在家里的户口本上有5口人,她父母和我们还有我的女儿。我可以起诉她,要求离婚并把女儿归我,可以拿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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