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事实婚姻存在,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2-03-26 07:55:55
问题描述:
基本情况: 1.实属原配正常夫妻,结婚时,未考虑到结婚证的重要性,便没在意!
2.2005年购房,男方父母出资6万,现在房子价值为26万.
3.2006年,男方用自己名字贷款3万用于装修,时间5年,到2011年8月到期还贷完毕.
4.2006年10月1日结婚,影相资料及亲朋好友可做证.
5.装修时,全部由我及我的家长付出劳力及时间.因为,他是外地,购房之后将户口迁过来的.他自己独立户口本.我是本地人,未迁移他的户口上。
6.目前两人无共同存款
备注:上述男方就出钱为6万.贷款3万加利息得5万,是在婚前贷,婚后还的。除了这些,剩余全部由我女方承担的,所有的,家电及家具,装修贴补,可以说全部可移动东西都是由女方出的,女方共计出3万多的家电家具及女方家长的帐本收礼钱2万多(用于还欠款,男方婚前筹备婚礼向单位同事的借款),共计5万多吧... 我是女方,由于性格,感情及男方家长的态度,我无法承受。我提出离婚,想让男方给予补偿点款,可是,男方分无不给.
请问律师,我的这种情况是否能分割到房屋升值款的一部分或是能得到一点点补偿呢?因为,我及我的家人付出太多,不甘心!麻烦律师你详细解答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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