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违法变造及转让问题
更新时间:2012-03-22 15:01:02
问题描述:
河北某公司业务员在保定与保定某公司签订了170万元货物销售合同,交付方式是付款后交货,保定某公司付款后给了业务员两张承兑汇票(50万和120万)。后来,业务员只是将汇票通过电脑扫描后将复件传给了公司,原件仍在业务员手上。于是河北某公司发现没有什么问题便发货了。结果,业务员带着两张汇票就跑了,在逃跑途中业务员伪造了河北某公司的印章,并将其中一张50万元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保定另一家公司,后来又经过6次转让到了A手上,A要求廊坊某银行付款,银行说汇票进入了公示催告程序,拒绝付款。
问题是:1.法院将如何处理? 2.法院采取相应措施后作出的判决? 3.河北某公司的损失由谁负责? 4.就50万元的汇票而言,业务员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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