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延期交付赔偿
更新时间:2012-03-23 20:40:35
问题描述:
本人于10年购买商品房,与开发闹签定的合同上注明最迟交付日期是11年12月31日,目前已延期近三个月,请问:现收到开发商短信通知26日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因延期赔偿款没支付给业主,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先赔偿延期交付的损失后,再办理交付手续?如果开发商暂时不赔偿延期的损失,业主拒绝办理交付手续。自26日起到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的天数是否也可以计算进延期交付天数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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