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户得不到五保政策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3-22 13:30:08
问题描述:
有一五保户老人(女)离异20多年,10年前突发风湿疾病,腿骨骨关节变形,当地大队给办理了低保,07年办理五保。2012年3月8日老人瘫在床上,无法下地行走,生活更加艰难,就请村长找大队出出主意,结果答复是:
“有女儿(离婚时孩子断给男方),就该她伺候,要不请个人吧,一月2000多”一听这话就哭了,就问她是五保户,没有什么政策可以帮一把吗?答复是:“不是月月开钱嘛!一年四、五千呢……再闹就把五保户撤了。”一月房租500 水、电、暖 药费 日常开支等等=400多?
其实自从办理五保后,当地大队就以“有女儿为由”多次相劝,住房、保险报销、五保用品都让老人自己取。 07年至今当地大队拒绝给予住房保障,直到老人病瘫在床也当地大队也无人探望。老人的女儿,离婚时女儿判给对方,办理低保时其女在学校开具证明。几年后女儿有工作,可工资微薄(500元/月)无法承受经济负担,由于没有住房,在经济条件许可时,老人的租房费用和住院费用一直由女儿承担,因为照顾母亲,不得已换了几份工作……
抱歉耽误您时间,我想咨询的是:五保户不能有女儿吗?要是女儿实在无法承担赡养怎么办?大队应该以有女儿为由拒绝提供保障吗?
恳请答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