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找该单位返还,明明是他违法了,还不开门。纳税人的钱白交了?他有关系
更新时间:2012-03-22 08:52:38
问题描述:
本人女友在**步行街应聘,缴纳了150元入职金。本人找该单位返还,该单位以工本费为理由,要扣除40元。个人认为应聘交押金属于违法行为,40元钱是小事,关键是咽不下这口气。明明是他违法了,为什么要我买单。去了派出所,派出所说归工商管,然后去工商,居然全部开会。剩下一个看门的,还不开门。我就纠结了,纳税人的钱白交了?而且据我了解,该公司应聘人员达到100人以上,该经理公然告诉我,他有关系,打擦边球,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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