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抚恤金和生活困难补助
更新时间:2012-03-21 21:48:47
问题描述:
我亲属刘**,系**纺织公司在职职工,在2011年7月3日因患病死亡后,其应享受的丧葬补助费及遗属抚恤金和生活困难补助,厂方根据2011年7月1日新社保法规定不予支付,后经劳动仲载也未能解决。
在我们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能求助于领导。依据社保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刘**属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到县社保局说没有细则,也不予支付,真不明白新法就没明确规定,敬请上级领导帮助,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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