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应该向公司提出赔偿?如果是我又应该怎样来索赔?
更新时间:2012-03-21 19:45:07
问题描述:
我是2011年11月份入职,当时填入职表时候注明试用期1到3个月,试用期结束工资会上涨,并与主管人员口头协议涨后工资不低于2200元/月。但是直到2012年2月底我的工资发放依旧按原来标准,并且公司原来谈好的每月20号发上月工资可是公司总是要拖到25号才会发放。
另外2012年3月初公司更改名称后成立新公司,只是原来的公司构架依旧,只进行了少许的人事变动,所有人从新填写了新公司的入职表。我找新的主管人员谈工资事宜(原主管人员离职),他说待遇标准照旧,但公司的工资发放却在拖延。我想知道这样的公司变更问题从法律角度是否触犯员工的权益,并且若是员工应该如何向公司索取赔偿,索赔对象是新公司还是老公司?在此恳请各位专业人士能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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