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问题
更新时间:2012-03-20 11:37:2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延边的.2009年因受贿1.4190万元而判刑2年缓刑2年执行.而两年期间单位给我停发了工资,但工作关系还给我保留了.
服刑期满后我到单位报到,并请求单位给我安排工作.而单位也想留我,但怕外部(如纪检,人社局)有硬性文件(必须开除)规定.现纪检已明确答复,尊重单位的意见,而人社局说必须得开除...
就这事儿,我曾打过12333人社咨询电话,而各地,各省的做法都不一样,不知吉林省人事厅有没有具体的规定? 又看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53条,自己感觉还有希望.您能否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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