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说只要立了案子,对方就跑不掉,案子就会一直成立么?
更新时间:2012-03-25 21:56:07
问题描述:
我爸2011年5月份的时候被人打聋了一个耳朵。告到派出所,派出所立了案子,并证实对方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赔款问题,没有起诉,让派出所调解。这一调解就用了快一年了,对方支付过一次1000的医疗费,之后他父亲不管,当事人又借打工还钱,一直在外。派出所说只要立了案子,对方就跑不掉,迟早要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还请问怎么解决才好。细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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