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案件
更新时间:2012-03-20 20:23:03
问题描述:
您好
律师!我姓郝,我想替我的姥爷向您咨询些问题。事情是这样,我姥爷今年68岁,因为不小心腿部摔成骨折,所以,于2011年12月28日在**医院做手术,在做手术之前我们一再向医生咨询手术方面的各个细节问题,并问医生他到底适不适合做那样大型的手术,医生则一再担保手术没有问题(当然这个并没有写书面保证),在做完手术的七天后出院,并按照医生的指示进行调养及锻炼,本来以为一切都没有问题,家里人都高兴地不得了!谁知,好景不长,在2012年2月,我姥爷突感腿部不适,不久,在手术的地方便长出一个像手指头一样大小的包包,开始因为不疼,所以谁都没太注意,后来大到一定程度时就如同长了骨刺一样的疼,每日都无法休息,甚至不能做任何运动,更别提走路了,因为家里离医院路途遥远,我们所有亲人都在外地工作,所以,于3月18日前往医院复诊,然而结果却让我们一家都惊讶不已,原来是当时手术打进骨头上的钢钉出来了,现在医院说免费将钢钉取出,就完事了!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这是手术上的医疗事故!如果将钢钉取出他的腿还可以走路吗?医院说取出后一切正常,我们还应该听信他们的话吗?所以,我想请问您,这个是否被定为医疗事故,若是,我们应如何?不是,我们又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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