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甲作为股东是否需要以个人财产去偿还?甲若已婚,则债务是否要连累到其配偶的财产?
更新时间:2012-03-18 07:33:43
问题描述:
甲为A公司的挂名法人代表和名义大股东,但是甲不参与经营管理,也不参与分红,只是挂名。当初的注册资金也是实际经营者乙自己搞定的,甲并没有出过任何注册资金。
现在因公司经营不善,外债好像有几百万,大部分都是乙自己私人名义向外借的,部分欠条虽然是乙私人借款过来但是有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章。另外地税也还有欠有半年的税款。
实际经营者乙如今资不抵债打算投案自首,也说会告知法院我只是挂名法人代表和名义股东。倘若最后公司破产清算并解体,甲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关于债务,甲是否需要以个人财产去偿还?甲若已婚,则债务是否要连累到其配偶的财产?
公司破产主要是因为经营者管理不善,又报出去的价格太低,造成利润无法冲减费用。工人与供应商要上告,但是现在资不抵债,没办法了,只好申请破产。
我就怕万一公司还有偷税漏税,制作虚假财务报告等等。实际这些事情从公司成立之初甲就没有参与过,因为是帮助过自己的亲戚,他自己无法通过法人代表资格,所以甲同意帮他挂名法人和大股东。但是甲从没有获得过哪怕一分一毫的好处。
现在因为他的过错,如果让甲既要承担债务责任,又要承担法律责任,甲也太冤枉了。有什么办法和措施可以让甲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呢?
如果实际经营者缴清所欠的税款后,把甲的法人责任和大股东转让给他人,之后他再申请破产,那么甲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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