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问题
更新时间:2012-03-16 19:03:23
问题描述:
请问我在2010年5月21日租了一套房子,租金是一年6000元,押金是2000元,签合同签的是两年的。在2011年时房东说着急用钱我又续交了两年的租金,合同是到2014年的5月21日,最近一段时间房主的父母来了,说让我给到房子,说房照是他们的名字,但是我是和他们的儿子签的合同,我给怎么办,我应该给到房子吗,可以所要赔偿吗?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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