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咨询
更新时间:2012-03-14 08:39:20
问题描述:
我以自然人名义承包了**一家装修公司在海南一个工程的木作部分工程,在家无业的民工刘某经其叔叔多次向我要求,来到我承包的工地跟随刘某的叔叔做学徒。一天11时,刘某站在2.5m左右的人字梯上给4.2m左右高的天花放线,看见前面有一堆叠放的麻石地砖,作为学徒的刘某没有下来把人字梯搬过去,而是直接试着走人字跨过去,结果梯子脚挂到地面上的麻石地砖,刘某摔了下来,经照CT发现手臂中间脱臼并有一点骨折。之后,我先后带刘某到当地县人民医院、民间老药师和外省专业骨科医院做治疗,并支付了治疗费。目前刘某的手臂正处于治疗中。
当初我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在合同中有这几条:“木工班组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所有安全管理有承包人负责;乙方及工人由于自身失误或不正当操作造成工伤事故,事故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按照现行的法律我,刘某和装修公司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该如何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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