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理由:被告王*合作为包工头,就自己去医院看病。磁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霍**死亡。算不算工亡
更新时间:2012-03-09 18:33:01
问题描述:
事实与理由: 2005年3月23日,被告王*合作为包工头,租用专车带领霍**和霍**、王**、索**、王**、霍**等十几人,前往山西省灵石县南关镇打工。2005年8月10日上午十时许,霍**在工地干活时,出现头晕、心慌、呕吐等症状,被告王振合让其回宿舍喝霍香正气水,并告知如不管用,就自己去医院看病。待中午开饭时,一起打工的人发现霍**不见了。主要是包工头王**看霍**老实让他白天干活中午和晚上看工地导致劳累过度所造成。2011年9月30 日、磁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霍**死亡。请问算不算工亡、请*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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