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婚离婚及遗弃家庭成员
更新时间:2012-03-07 13:41:57
问题描述:
我对象是军人,自打孩出生第二个月底就给了1000块钱的生活费,别的什么都没有,而且现在不打电话不闻不问也不给生活费一直靠娘家接济,我结婚前在外地工作结婚后辞职,婚后两个月有了身孕至今没有工作,孩子五个半月。现在他口头要离婚但却要等四年后他退伍再办手续,这期间他要求不得干涉他自然他也不干涉我,也不给生活费,除非我找个他就打申请,不然就耗着到他退伍。就这样他算遗弃家庭成员吗?如果我要起诉离婚孩子能够判给我吗?我需要收集证据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