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顶渗漏,物业拒修,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3-04 15:00:13
问题描述:
小区投用于2002年,我住的顶楼6楼,2010年南边房子漏水,物业来修一次,从11年3月份起,北面房间渗漏开始出现霉点,现在房间发霉面积扩大,阁楼也从报案到现在物业以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为由不肯上门维修(业主委员会到期二年有余,新业主委员会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成立)。今天再次联系物业说是可以签一个三方协议,让物业指定的防水公司先修,我垫付所有款项(约1.2万元)给防水公司,待日后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再付给我这笔费用。
我有三个问题:1、这样做合法吗(能得到保证吗)?
2、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3、房间里面处理发霉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支付?
感谢给我们老百姓提供这么好的平台,让我们有地方问询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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