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6个月满了之后以效益不好为由不给转正,签订过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
更新时间:2012-03-03 17:36:4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北京市三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于2011年毕业后进入三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7月25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3到6个月,可是到2012年1月份,公司通知我们说转正逾期,理由是公司效益不好。像我这样情况的同时还有很多,我们都是同时进入这家用人单位的,目前都没有给转正。需要补充的是我们目前仍旧在职,按理说2012年2月份就应该是正式员工了,也应该享受正式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问题是我们目前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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