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不开庭,或没有做笔录,可以判决吗?
更新时间:2012-03-02 11:06:32
问题描述:
律师好,我有一个案子,开庭时包括法院一个工作人员和原被告双方在内共三个人到庭,当时大家都想协商解决,但没有成功,当时法官也没有做开庭的笔录,但是后来法院就直接下了判决书。请问开庭时只有一个法院工作人员在场,这样违反诉讼规定吗?双方协商没有成功,现场也没有办任何手续,没有做开庭笔录,这样法院能直接下达判决书吗?也就是说协商不成,法院是不是又要重新开庭,让原被告双方陈述事实和提供有关证据并进行质证,做开庭笔录,让双方签字认可,之后才能下达判决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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