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输液医疗事故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2-03-02 19:01:11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有个亲戚的孩子(男童,4岁半)在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的时候,被发现孩子正在使用的针是别人(16岁,女性)打漏了的吊瓶和针头,她打的左氧后来打进去后发现打漏了就抽出来放在一边,结果轮到我亲戚的孩子打的时候,护士将别人打过的针头和吊瓶注射到我亲戚的孩子手上了。我亲戚的孩子应该打的是头孢。我想请问下,这起医疗事故应该怎么解决。据我们初步了解,很多疾病是可以通过别人使用过的针头进行血液传染,还存在的一定的潜伏期。我亲戚当时叫社区卫生站的负责人写下来了事情经过并盖了公章签字了。现在我们想进行维权,是如何为自己维权。能否叫社区卫生站为亲戚的孩子提供观察期,当时社区卫生站答应观察期一年,但是有些病情潜伏期长达数年,我们如何保证亲戚的孩子在以后的日子会不会因为被传染疾病?应该如何像社区卫生站保证多少年的观察期?或者我们能向社区卫生站因为该起事故在合理范围内索要多少赔偿?只要保证孩子的健康,我们哪怕不要赔偿都可以,只要能够让社区卫生站给我们相关的保证。但是,目前社区卫生站只承认是他们的疏忽引起的,并且还推卸以后若是孩子有什么疾病也不一定是他们这次事故引起的。现在我们很担心,恳求好心的律师指明我们道路,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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