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关于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12-02-28 19:26:0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在校大专学生,当初进入学校读书时,校方承诺我们是2年在校学习,1年实习。即“2 1”模式,但到了大二上学期,校方在无任何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将我们的学习模式改为一年半在校学习,一年半实习。即“1.5 1.5”。且并未有任何文件通告。因为我们知道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必须在校学习时间达到2年,不能以任何方式削减。对此我们向校方询问时,校方未做任何回答。 在大二下学期时,学校要求我们进行为期一年半学年度的实习,即大二下学期至大三下学期。在此期间实习时间为12个月,其中8个月必须服从校方实习安排,后4个月自行安排。如不服从,将无法获取毕业证书。 在我们向校方询问实习期间学费如何教时,校方要求全额缴纳。本校学费是由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组成。我们要求校方在实习期间退还书本费,以及一部分不再学校住宿学生的住宿费时校方给予拒绝。 还有我们向校方询问实习期间我们的工资待遇及具体工资时,校方也未给予回答,并告知我们说无权知道。另,我省最低工资为940元。 在此,我想请问我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且维护我们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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