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的债务纠纷
更新时间:2012-02-23 20:17:36
问题描述:
我老公06年和他表弟骑摩托车撞人后吓跑了,交警按牌照找到了车主,车主又找我婆婆,前后我婆婆付了医药费三万六,08年受害人向法院起诉摩托车主要求赔钱法院判了十五万,车主来找我婆婆要钱,我婆婆说没那么多钱,之后车主又去找受害人调解,最后受害人要求第二天一次性付八万现金,就互不相欠,第二天如果钱不到位就按判决书上的金额赔,车主找到我婆婆,我婆婆说一时借不到那么多钱,然后车主垫付了这八万与受害人两清,之后车主,我婆婆还有我老公的阿姨三方坐在一起算账,这八万由我婆婆和阿姨各承担四万,另外我婆婆另外付六千元跑腿费,就算我婆婆欠车主四万元,10年我小叔子到车主家给了一万元,说剩下的慢慢还,去年我和小叔子同时结婚,加上婆婆腿摔断花了不少钱,到了年底我又意外小产,在医院的时候婆婆接到阿姨要钱的电话,婆婆好言相劝让阿姨在中间帮忙说说情况,等到今年年底一定给钱,上个星期六车主找到我娘家,我妈说所有事请与我家无关,昨天法院就寄了两张传票给我娘家,说告我老公和公公两个人欠他们十几万,我妈莫名其妙,拒收我接到电话去了法院,法院说是当事人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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