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决议断绝关系,我能否分到养父的房产或土地?
更新时间:2012-02-21 01:33:43
问题描述:
我原籍是四川省通江县的,1998年到城固和师傅学修车。2006年经介绍与一女谈婚,并约定,婚后男到女家。2007年双方订婚,随后,因其家房屋年久失修倒塌,重建新房是我因家贫而未能出资;同年底,其悔婚并离家出走,其父和我多次将其找回,但其因在外已有男友而不改主意,还说以后都不会再回来(其未结婚户口还未迁走)!为此其父母痛哭流涕,茶不思饭不想。我见之也很痛心!时常安慰两位老人家。不久其父表示,其虽悔婚,还说出不再回家这话,但毕竟我来这个家这几年也对二老是十分的孝敬,况且他们也觉得对不住我,所以将我认养为自己的儿子,我也是很乐意担起这份养老的责任。2009年,我与现在的妻子结婚,婚后一直和养父生活在一起。这期间所有的礼情和集体钱,还有平时的零花钱,过年过节的钱,过生日的钱,还有看医生的钱,农忙时的钱等等都是我拿。2011年,养父因办理养老保险和我争执,就因为我说如果交的多就得的多那就多交,再者划不来的话就少交。他就以靠我养老靠不住为由,要将我赶出他家,并将我和妻子以及儿子的户口分开,要和我断绝父子关系,还说房子和土地都没有我的。我曾多次诚心认错,但都无济于事。所以只好请专家帮我分析,辛苦了,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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