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举报厂长偷逃国家税款被无故停止工作的。停发工作的。因举报为国家挽回59万元的税款收入。至今还有21万元偷税款未交给国家。国家税法55条规定:偷税未交可以无限期追征。[有税务师审查鉴定书]。企业破产后
更新时间:2012-02-20 11:51:55
问题描述:
因举报厂长偷偷逃国家税款被无故停止工作的。[有举报信,工资表和税务局的证明]。因举报为国家挽回59万元的税款的收入。可自己确遭迫害,至今还有21万元税款未交给国家。国家税法55条规定:偷税未缴可以无限期追征。企业破产后,又变卖土地房产款70万元。全部交给安阳县财政局非税科。请问地方可以截留国家税款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