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诈骗吗?另外我需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么?
更新时间:2012-02-18 17:44:40
问题描述:
我08年底网上认识一个台湾男的,确定恋爱关系。他一年多多次和我提到结婚,先后从我这里拿走70来万元,说是做生意,一部分是给他现金,一部分打到他朋友银行卡。还和我爸签订一份十万元的合作协议。我是一个朋友公司的会计,公司注册资金50万,实际到资10万,没有做过任何业务,公司公章没在工商或公安部门验证过。我曾借给台湾人我朋友公司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传真给他,去签了一个合同,但没有写授权书,这个合同10年3月双方终止了。后发现台湾人同时与多个女人交往,让他写了个60万元的借条,写了一份公司章只用作那一个合同的保证书,让朋友登报公告公章丢失。现在台湾人的朋友告诉我,台湾人多次在网上交友骗钱,10年底拿着私刻的我朋友公司公章和我给他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传真件在辽宁签订了合同,并拿走商户75万元跑掉,商户已报案,并将把我朋友公司作为民事被告起诉。现在台湾人只联系我,说还我钱。想请教律师:一、我是否可以起诉台湾人以婚姻做诱饵诈骗。 二、我朋友公司和我是否会面临受损商户的民事赔偿。三、我现在是否应该报案有人私刻公司公章。四、我是否应该告诉辽宁商户或者辽宁警方台湾人的联系方式。多谢!非常感激!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