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他也有权利在那居住。退休工资比我高很多,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更新时间:2012-02-17 19:08:0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与前夫经过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在2011年12月28日已经离婚了,法院判决他无权分割我的婚前房产,并判决我给付他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10万元,我执行了法院判决以后,他还赖在我的房子里住着不走。几次协商让他搬出去,但他提出各种无理要求,拒绝搬出!
他别处确实没有独立的房子可居住,但是他妈那里有一两居室是他妈一人独住,他妈的这个房子是他父亲的已购公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程序他应该有份额的。我认为,他不存在没有地方居住的问题!(他妹妹自己有房,但一家三口在他母亲那里住了20多年。)我认为他也有权利在那居住。
我和他都是退休的,他是事业单位退休的,退休工资比我高很多,况且我已经给付了他10万元。他也不存在生活困难问题,他可以到外面租房居住。
我现在想起诉他,让他搬出我的房子,我想咨询律师:根据他的这种经济状况,我要求法院判决他搬出我的房子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他算是属于生活困难的吗?法院是否会判决他继续住在我的房子里?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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