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事件是1953年我家有两块山林在1982年国家林业改革中被人夺走了是在我的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夺走的,但乡镇府以1982年的山林证为由说成那两块山林不是我家的,能有其它办法吗?
更新时间:2012-02-17 12:59:32
问题描述:
事件从1953年说起,1953年国家的土地证和是一张大纸就像现在的户口本一样但和户口本不同的是它包含了土地,山林,房屋一起,现事件是1953年我家有两块山林在1982年国家林业改革中被人夺走了是在我的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夺走的,后由于2008年国家林业改革我的家人才发现的,但乡镇府以1982年的山林证为由说成那两块山林不是我家的,为此有什么办法能证明是我家的呢,我家现在有1953年的土地证,也有对方家1953年的复印件是从档案部门提取的,现由乡镇府做调查说要我们去找有知情人来证明,但现有知情人都已过世,能有其它办法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