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撤诉后的时效期
更新时间:2012-02-15 18:39:34
问题描述:
我于2011年4月入职一个体酒店任会计工作,6月15日酒店找理由让我离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6月份15天的工资至今未发,我从7月开始连续3个月给法人打电话(有录音报我的姓名要求支付我6月份的工资),对方有意拖延。2012年1月我申请仲裁,2月14日开庭酒店方缺席,仲裁员建议我撤诉,并说电话录音不算证据,因对方缺席,我可以继续准备证据在2013年2月
14日前再申请仲裁,请问我可以再申请再撤诉几次,电话录音为何不能做证据?请帮我出对策,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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