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纠纷的法律咨询
更新时间:2012-02-11 14:18:44
问题描述:
我与朋友3个人合伙从别人手中接了一个网吧,当时经济紧张,先付对方20万,总价63万,剩余的算是借贷,但是我们接手的当月,从当地的网吧协会中得到一条消息,网吧要搞联合,也就是说以后网吧新开可以不用办证。这个网吧接手的时候所有物品只值20万,其余的基本上是证的价格,我当时还就这个问题问过原来的网吧老板,他说很难成行,结果网吧联合导致我们直接就赔掉20多万,请问老板在明知有这样不利与我们的消息缺不告知,属不属于恶意的欺诈,在这个基础上所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我们可不可以就这个问题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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