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自从2011年1月12日到12月17日在一家外企工作,工资条里也没有写具体多少钱,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对的么
更新时间:2012-02-07 20:00:44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下我自从2011年1月12日到12月17日在一家外企工作,合同上写的是试用期3个月,公积金及社保本人承担部分由公司承担,工资条里也没有写具体多少钱,但是2012年2月6日我才得知公积金一分钱没给我交,打电话问的原因是我还没转正,理由比较荒唐,事先我也并未得知,也美口头书面通知我,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对的么,还有我有权拿到多少个月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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