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债务偿还
更新时间:2012-02-08 13:44:20
问题描述:
是这样的:我于08年4月与朋友转借了8万元给我朋友李某,当时李某家中母亲病重,并有李某的正规借据,借据上也有还款日期是当年12月。后李某在08年7月因其它生意上的事被判刑10年。我在09年10年期间拿着借据与李某亲属商量,后无效。只好向当地法院申诉,法院的判决也确定了李某与我的债权债务问题,法院执行部门也依例对李某亲属商量追讨债务,都是无效。现李某的财产只知道的是有一幢价值二百万元的别墅,但在08年以前在银行作了抵押贷款,贷了30万元。我也作了诉讼保全等手续,申请法院查封拍卖李某的房屋,但法院以房屋已抵押贷款及我借款数额太少为由,不于扏行。请问法院是否可以以此为由不扏行。有哪些相关法律条例可以依。请求您的帮忙,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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