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庭当日男方未到,没有开庭,法院要求我撤诉,我没有撤诉,接下来我该如何
更新时间:2012-02-06 16:36:46
问题描述:
第一次起诉离婚(2011、9、12),法院传票送达男方家,男方本人不在家是其父亲签收并由法院执行人返送回法院,其父亲也通知男方开庭日期(2011、11、17),但是开庭当日男方未到庭,后法院便已传票是男方父亲签收无效和男方未到庭为由要求我撤诉,(当时因没有男方地址和电话,)我没有撤诉,接下来我该如何?现在我有男方的手机号码,可以第二次提起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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