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交主动辞职报告后可否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更新时间:2012-02-07 06:22:00
问题描述:
11年6月起在本公司上班至今,合同期3年,但公司没有缴纳11年7月8月社保,缴纳的月份也都是按最低线缴纳而非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水平。另外,公司老板在未经员工授权同意的情况下,近几月将我们社保转至其他公司(老板的其他公司)。从未按国家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曾有加班,不予换休不支付加班费。12年公司新制度所规定的产假相关规定不符合国家规定。2月1号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公司要我等一个月,且按照公司新制度,这一个月只支付我基本工资。请问,现在我是否还可以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及其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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