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公证房子给了孙子,这是叫遗赠吗?遗赠是否有时效限制?
更新时间:2012-02-04 22:01:5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父母生前在公证处办理了房产遗嘱公证,房子给了我儿子,我想问一下,法律管这叫遗赠不是继承是吗?我在网上查一下,说遗赠是有时效限制的,是2个月时间,如果在这个时间段还没有接受遗赠的话,就视为放弃接受遗赠,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如果法律真是这么规定的话,那我父母是在2002年办理的公证,母亲2003年去世,父亲2005年去世,由于当时我儿子不满18周岁,【89年出生】。我哥又不同意等一些原因就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我想问一下,如果法律真是规定遗赠接受的时间是2个月的话,那从我父亲去世到今年有6年时间了,我父母办理的公证法律还承认,还有效吗?如果我想去法院起诉我哥的话,按照遗赠的接受时间是2个月的话,【法律真是这样规定的话】法院对我父母办理的遗嘱公证是认定有效还是无效啊?如果法院按照遗赠的接受时间是2个月内有效,而我父母的公证【遗赠接受人】以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个月有效时间没有去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法院是否认定我父母办理的公证就无效啦?如果法院真的认为这个公证为无效的了,我还想办理更名过户,我该咋办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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