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官司未了,渴求支招
更新时间:2012-02-02 16:49:42
问题描述:
案件主要经过如下 1.原告方售房存在欺诈,原告领导同意补偿但未果,我们来港找原告解决,原告于2009年10月草率在香港高等法院立案起诉我们。 2 我们及时进行应诉和反申索 3原告一直没有任何回复或抗辩。 4根据香港法律程序,我申请登録判决。 5 于2010年5月24日下午法庭作出合法的“最终判决” 其中“法庭现判定原告须付予第二被告人,人民币232714.6元或交款时等值的港币金额”。 我认为在香港找到了正理,我们几乎要磕头致谢。 6 2010年9月6日下午,临讯官高劲修突然说“终审判决”是错误的。他没有讲明道理也不让我们申辩,不理不睬,扬长而去,他的态度实在使我们伤心欲绝。(除以上的“最终判决”书外)至今法庭没有对本案给予我任何判决书。 7如我多次请求维持原判果说“终审判决”判错了,错在何处?那么法庭也应该对我负责,作出“法庭认为正确的判决书”。 8 根据法院的法规“调解工作要贯穿于整个案件中。”或者请求法庭进行调解,我们在3年多应诉的过程中伤透了心,来回香港大陆很多次,车旅食宿费用不少 无论法院采取任何方式方法,强烈要求:我们三年多的案件尽快结案” 致谢 (渴求你一定回复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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