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和劳动纠纷
更新时间:2012-01-31 10:30:09
问题描述:
我在09年12月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保险),一直至今。工资一直是1500(每个月还扣两百到年底一起发)
在10年初的时候因为家里私事向公司借了两万元(当时写了欠条,没有写什么时候还)
现在我打算辞职了,提出重新写一张欠条两年内还,人先辞职。但是现在公司不同意,一定要还了钱才能走。我该怎么办?
还有如果他一定要我还钱甚至告我的话
我能不能打电话给劳动局,得到每个月的补偿,然后还给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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