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向总公司讨薪?
更新时间:2012-01-28 16:45:07
问题描述:
8年前我应聘某央企公司国外工作,他们却让我与其小县城的分公司签劳动合同5年,在国外总公司名下的项目上工作,前3年每季度可收到总公司的工资对账单,并且在国内可收到不定期的工资,后2年没收到对账单,工资也收不到了。因此我自行去另一家公司又工作了2.5年之后,又回到该央企公司新的国外项目工作了0.5年。现在该央企又让我与其另一个分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否则就解聘)。我为这家央企工作的两个国外项目都没有拿到足额的工资,我能否对该央企起诉讨回先后两个时间段的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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