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
更新时间:2012-01-29 01:13:31
问题描述:
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我借款220万,月息2分,因为说好可以随时拿走借款,没有注明还款日期。2011年7月开始催讨借款,长达半年之久,我知道借款人名下有混凝土泵车3台,就在2011年12月份做了诉前保全,结果他已经把泵车过户到了他老婆的名下一辆,还有一辆给我作抵押的泵车车本,当时没有办理抵押手续,已经在2011年5月份过户到了另一个人的名下,我就到公安机关报案了。那个人说和借款人是合作关系,他在公安机关把责任揽下来,说是在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过的户,借款人也不告这个私自过户的人,这可见他们之间的问题。可是我怎么进行撤销他这种不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过户无效呢?我是否还要提起诉讼,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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