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额是多少?是否有法定赡养义务?如果A放弃继承甲的财产,是否可以不再赡养继母乙?
更新时间:2012-01-24 10:21:41
问题描述:
A九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亲生母亲改嫁。母亲改嫁后父亲甲再婚娶了乙,即A的继母,继母生了3个子女,分别为B、C、D,甲和乙共同抚养教育四个子女至18岁(其中继母乙对A的抚养教育年限为9岁至18岁),先父亲甲去世,留下一处房产价值约100万,存款40万,问:
1、 根据继承继承法,甲的遗产由谁继承,份额是多少?请列出法条依据。
2、 A对继母乙是否有法定赡养义务?请列出法条依据。
3、 如果A放弃继承甲的财产,是否可以不再赡养继母乙?请列出法条依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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