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延长工作时间
更新时间:2012-01-19 06:21:27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美资企业的一名维修工,10年6月第一次签的合同,合同注明是综合时间工作制,实际是上白班5天8小时工作制的。11年6月续签合同两年,合同注明是综合时间工作制,但工作时间是做6休2,8小时一班4班3倒。但前几天叫我们上3班2倒,12小时一班做2休1,一个月实际工作240个小时,按220个小时算工资。我不高兴上,去找人事谈,人事说这是公司制定的大家都要上,不上就算我旷工开除我。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是按原来的班上,还是听他们上12小时的,他们要是开除我,我能否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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