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不合理理由拖欠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1-18 20:28:32
问题描述:
12月10日离职,协商是公司1月15日补发11月和12月工资,但是15日没有给发,原因说是公司12年要准备核查11年的所有财务账目,但是在离职的时候我已经和财务核对过了和我有关的所有账目,现在因为新理由,要我2月份再次到公司核查,说没问题了才会给发工资。可是12年我也要开始工作了,再去核查根本不合理,被欺压的打工一族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求支招!
我现在手里有的证据只有每月的工资条和以前工作的邮件,公司之前以搬家为理由说是把我的劳动合同给弄丢了,后我申请补签,但是只给我签了张A4纸,说什么时间入职的工资多少钱就完了,然后以公司不允许泄露文件为由没有给我任何证明,并戒止到现在公司除了工资外,还有4个月的估计价值5000元保险没有给我缴纳,请大侠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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