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起诉再起诉的离婚案
更新时间:2012-01-18 11:05:58
问题描述:
我是广东省南雄市人。我于2008年7月25日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纠纷案上诉到乌迳法院,2008年8月21日判决不准离婚。2009年4月16日,第二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上诉,2009年6月1日又判决不准离婚。2010年12月6日,我第三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上诉。2010年12月29日再次判决不准离婚。我第四次上诉到南雄市人民法院,(因为我不想在地方法院审理,因为被告的叔叔是我乡的村委书记)南雄市人民法院不受理 我想问一下 我能用法律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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