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财产损害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2-01-13 08:44:54
问题描述:
我有一台挖掘机。李某是个体包工头。甲公司是具有资质的土方公司。乙公司总承包了某房产公司的住宅楼施工。后乙公司将住宅地下车库的挖土工程包给了甲公司,甲公司有转包给了李某,李某顾我来挖土。甲乙公司人员以及李某均在场指挥施工。在挖土工程再有几小时就要要完工时,由于乙公司要求等待瓦工施工进度,就让我们暂停施工。由于工程就要结束,我就没有吧挖掘机开离地下车库,当天夜里紧挨工程西侧的小河发生透水(甲乙两公司施工前都没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我的挖掘机被全部淹没,尽管采取了措施但没有将挖掘机弄离地下车库,造成威胁损失10万多。请问,我该向谁要求赔偿?我自己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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