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变更和过户是什么概念,有何区别?
更新时间:2012-01-13 15:49:43
问题描述:
基本情况:夫妻双方预协议离婚,房产证现为女方名下,该房为期房且为公积金贷款所买(女方),先期首付已交(双方共同财产),该房现未交付使用,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问:
1、房产证变更和过户是什么概念,有何区别?
2、如何将房产证完全归属到男方名下,是采取变更还是过户还是赠与还是通过法院判决等等,采取以上何种方式收费最少?
3、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那种方式办理房产证变更从经济上更划算?
4、如女方同意,在将房产证完全归属到男方名下后,女方是否有继续偿还贷款的义务?
请高手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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