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税问题
更新时间:2012-01-11 12:33:34
问题描述:
我是个体户,在2011年7月底开商业货物销售发票额达80万元,按规定要伸请一般纳税人。但我不知道有这个80万元限额规定,国税局今天通知我在知道,但已多开了83万元,共计163万元。现在国税局要我按14%补佂超开的83万元的税款(回収发票时已征3%)。我该怎么办?如果按规定我要补税十几万元,我太冤了吧!国税局是否存在过错!如果他及时告知我我就不会超额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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