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理赔纠纷
更新时间:2012-01-10 22:54:08
问题描述:
律师好!我在2010年借用朋友的车而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后我先行垫付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在等待了将近一年后,保险费用终于下来了,直接打到朋友的账户上,朋友上的是全险,目前朋友用此费用购买了一辆新车。请问我是否可以要回先行垫付的对受害人的保险费用,因为我觉得应该是专款专用。在保险赔偿中具体朋友和我的份额是怎样分配的,我以什么样的理由起诉他,请问我没拿费用保险公司有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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