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问题
更新时间:2012-01-10 16:35:2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从2010年12月初至2011年12月底在一家汽车有限公司上班,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1500,电话费100,一星期休一天,也没有交任何保险。从2011年2月上班后,公司就没有给我发过一次工资,没有生活费的时候写领款条到老板娘这里领。我患有慢性病,需常年不间断服药,但是到2011年最后几个月,老板老板娘在我多次说明需领款看病的情况下,再没有领到一分钱,导致我这段时期到处找别人借医保卡,期望节省点医药费。至今公司还拖欠我4600元工资,而且老板还在不清楚事情,道听途说的情况下对我无故辱骂,,横加指责,对于由他们自己因为挪用客户款项而造成的工作上的不便,全部推脱到我的头上,要克扣我一部分工资的,扬言公检法都有认识的朋友,我是在是忍无可忍,自问在公司没做过对不起公司对不起老板老板娘的事,他们这么做,太目无王法了。我想咨询您几个问题:1、他能克扣拖欠我的工资吗?2、不交保险他要给我赔偿吗?3、不签合同我能要他们赔偿我经济损失吗?希望您能帮帮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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