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我能否起诉房产过户?
更新时间:2012-01-09 11:58:36
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各占一半房产,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共有证是前夫的名字,离婚协议上约定内容“男方自愿将此处房产属于男方的50%全部给予女方,男方自愿放弃该处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并且约定男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过户,逾期男方补偿女方违约费金额。现前夫不配合我办理过户,我向法院起诉,根据协议内容我能得法院的支持吗?如果前夫反悔了,以有失公平向法院起诉由民政局盖章的这份协议无效或重新分割,法院会支持前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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