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房产过户,能否要求他赔偿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2-01-09 09:31:14
问题描述:
与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证,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共有人是前夫的名字,离婚协议上约定了属于前夫的房产全部过户给我,且已在民政局盖章留底,但前夫一直不配合我办理过户手续,我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了时间内办理,逾期的话前夫赔我违约费,这个违约费是否有效受法律支持?我可以单方去办理过户吗?若前夫反悔这份协议,他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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